重庆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 ›› 2024, Vol. 38 ›› Issue (9): 260-269.

• 数学·统计学 • 上一篇    

基于演化博弈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研究

熊 磊,章 琦,唐慧玲,刘林杰,石宝峰   

  1. 1.重庆理工大学 会计学院,重庆 400054;2.重庆大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重庆 400044;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理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
  • 发布日期:2024-10-12
  • 作者简介:熊磊,男,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管理研究,Email:xionglei@cqut.edu.cn;通信作者 唐慧玲,女,博士,讲师,主要从事博弈论研究,Email:tanghuiling@cqut.edu.cn。

  • Published:2024-10-12

摘要: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必须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政府激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和小农户参与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的有效路径。构建“政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三方博弈主体的演化博弈模型,揭示政府激励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成本和小农户收益等关键决策变量对协同演化路径的影响机理。研究发现:① 当政府消极激励时的固定监管成本大于其积极激励时的固定监管成本,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单方愿意合作的情形下,政府补贴不能弥补这两类主体各自所付出的额外成本,此时系统将趋于政府积极激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带动、小农户不参与的(1,0,0)均衡状态;② 当政府积极激励时对两类主体的补贴与监管成本之和小于政府消极激励时的固定监管成本,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时均可取得相应收益增值,此时系统将趋于政府积极激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参与的(1,1,1)均衡状态。数值仿真发现,政府采取不同激励政策下的固定监管成本之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成本及小农户标准化生产成本,这3类重要参数变化将显著影响各主体的最优策略选择。因此,在政府积极激励的政策背景下,有效控制博弈主体的重要成本参数可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

关键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协同发展;演化博弈;激励政策

中图分类号: 

  • F325.21